关于儿童性侵犯的侵权者,上世纪90年代,对儿童性侵问题的调查显示,少数侵权者是女性。在我国,也有媒体报道称,女性对孩子进行性侵犯。我国女性犯罪,有以共犯的形式,强奸未满14岁的幼女的猥亵儿童犯罪的共犯,有以协助男性住宿未满14岁的幼女的乱伦犯罪等。本研究表明,只有44.8%的学生可以认识到女性也可能对孩子实施性侵犯。提示我们在教育中,要告诉学生这个知识。
作为性侵犯的受害者,以往关注得比较多的是女孩。男孩也可被性侵犯,性侵犯也会对受害男孩产生不良影响,有的负性影响甚至会持续很长时间。这在一些人群基础的调查和案例报告中得以证实。如在我国一些地区,对学生童年期性虐待经历的回顾性调查结果显示,男生有3.0%~15.1%曾经历过身体接触性虐待。与没有童年性虐待经验的男性相比,有童年性虐待经验的男性容易产生抑郁感,容易产生自杀意念,吸烟,喝醉酒,卷入吵架,婚前性行为。研究结果表明,男孩性侵犯问题在我国并不少见,青少年时期的一些心理健康问题、健康相关危险行为与童年性虐待经历有明显关系。吸烟、不健康饮酒、过早性行为、自杀意念、抑郁情绪等危险行为和危险因素与心脏病、性传播疾病、癌症、自杀等有关,这些结果都是致死、致病、致残的重要因素。提示我们在关注女孩性侵的问题的同时,也要重视男孩性侵的问题。本研究表明,近1/2的学生未能认识到男孩也可能遭受性侵犯。在教育中,教育要注意面向女性和男性,让学生理解这个知识。
一些受害儿童对性侵犯的发生感到自责。预防性侵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告诉孩子,如果一个人对孩子进行性侵,不是对孩子造成伤害的错误。有研究表明,只有一半左右的学生才能认识到性侵犯的发生,错误不是受害者的孩子,而是侵犯者的错误。在教育中要注意教学生这个知识。
学生缺乏预防性侵的基本知识,反映家长与孩子的预防性侵问题缺乏沟通,或者家长本身也缺乏相关知识。这表明,我们应该关注儿童父母中性侵犯的预防知识的普及,促进父母与儿童的性侵犯预防问题的交流。
及时披露性侵案件,对阻止性侵的复发、及时治疗和帮助、减少性侵对受害儿童的伤害和心理影响具有重要意义。预防性侵教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告诉孩子,受到性侵,不要保守这样的秘密,要告诉信任的大人。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在应对儿童性侵犯的问题上,可以信赖的大人的比例明显低于女性。也就是说,如果有性侵犯发生,受害男童可能更不愿意向他人披露被性侵犯经历。据调查,儿童期性侵犯受害经验的人中,约1/5的性侵犯受害者从未公开过受害经验,男性倾向于不向任何人公开受害事件。提示我们在教育中要重视提高学生主动寻求帮助技能,不要保守性侵犯这样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