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反复发作的处理方法
绝大多数的心律失常患者合并有各种类型的器质性心血管类疾病,并且发作时经常是受某些诱因的影响急性发作的。心律失常急性发作时如果不能进行及时和恰当的处理,有可能发展成恶性心律失常,危害很大。
通过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来明确患者有无器质性心脏病、心肌缺血、心衰等基础疾病,有无电解质紊乱、血气和酸碱平衡紊乱、药物等常见诱因。根据病情轻重危急程度采取不同策略。
不同情况心律失常治疗要权衡获益与风险。对于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应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控制,追求治疗的有效性;对于稳定的心律失常,则考虑治疗措施的安全性,避免过度治疗。
在出现治疗矛盾时,首先顾及主要矛盾方面,即当前对患者危害较大的方面。例如,对于既往有心动过缓而此次发生室上性心动过速患者,药物治疗可能并不合适,而应采用经食道心房调搏治疗。
心律失常易复发,在纠正后应采取预防措施,如治疗基础疾病、控制诱发因素等;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终止后一般都需要使用药物预防发作;对于心律失常远期治疗,应考虑射频消融或起搏治疗。短期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预防复发要考虑心律失常和药物药代动力学特点。
对于恶性或有可能发展为恶性的心律失常,或症状明显的心律失常,要进行终止;而有些心律失常可通过改善症状和血液动力学状态来治疗,不终止心律失常但减慢心室率,如快速房颤,可减轻症状,减少因快速心率所致的缺血或心功能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