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上购物就像日常便饭一样,很多产品也依赖网上销售。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瘦)依靠网络销售模式,2009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最近,这家公司经常受到投诉。为什么?面对消费者投诉,本报介入调查。
绿瘦一对一专业服务受到质疑
最近,热心的读者向本报报道,谢娜、黄圣依代言的绿瘦(纤宝丽牌)玉人胶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行的健康食品批准文号已经过期,其官方网站宣传的一周内见效,继续服用疗程,体重均匀下降据热心的读者介绍,绿瘦宣传的一对一瘦身服务实际上是让员工买更多的产品。据该读者介绍,自己第一次服用绿色瘦身(纤维宝牌)玉人胶囊后,体重不会下降,绿色瘦身的呼叫人员回答说个人体质不同,效果也不同,要求自己购买强化型。这样,经过几次呼叫和专家的一对一专业服务,分别买了好几次,体重还没有下降。
不仅如此,读者还反映体重没有下降是一件小事,吃了绿瘦玉人胶囊后便秘严重,消费者出现肛裂症状。在一次又一次的专家推荐中,b项、d项、e项减肥组合中产品本身没有变化,是同一产品,只是一次购买的量不同。这是什么样的减肥组合?据读者介绍,这些专家所谓的服务是指购买更多的产品,效果明显,不是一对一的定制减肥计划。
绿瘦减肥骗人骗钱
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该公司官方网站显示,绿瘦国际集团(以下简称绿瘦集团)成立于2002年,集团总部位于香港,旗下公司业务涉及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杂志购物、个人护理等多个领域。
根据该公司官方网站的公开内容,绿色瘦身国际集团在西安建大型生产基地,为消费者提供绿瘦第二代、绿瘦第三代瘦身健康食品、瘦身健康器材、美容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家庭护理用品。拥有绿瘦、珍邮美、伊然美、绿瘦、丰健美等众多着名品牌。绿瘦电子商务事业实现年利润2亿的突破,打造互联网的另一个神话。
但是,在这个神话殿堂的背后,多么多的消费者抱怨。据网民介绍,绿瘦减肥套装的组合实际上没有b项、d项的区别,实际上是产品,只不过是网络业者的促销手段,根据数量命名。据网民介绍,绿瘦除了没有减肥效果外,还有很大的副作用,与其主页上描述的安全效果完全不一致。
在大型团购评论网上,许多购买和服用过绿色减肥产品的网民纷纷发表或投诉或愤怒或讨论。绝大多数网友坦言感觉上当受骗了,服用该减肥药品无效果,甚至出现危害身体和精神的各种副作用:拉肚子,头昏目眩,口干舌燥,便秘,失眠等各种严重症状。带着如此沉重的被投诉负担,绿瘦还能走多远呢?
绿瘦玉人胶囊或非法销售
绿瘦官方网上显示的绿瘦玉人胶囊批号为国食健字G2005089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显示,其有效期至2010年12月12日,其保健产品批准文号已过有效期。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食药监网站上,(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申请人中文名称标注的是西安三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而绿瘦官方网上只出现香港绿瘦国际集团和广州市绿瘦商贸有限公司,却只字不提"西安三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绿色瘦身(纤维宝牌)玉人胶囊既不是绿色瘦身产品,也不是香港绿色瘦身国际集团、广州市绿色瘦身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怎样才能打上绿色瘦身的旗号,标记绿色瘦身批号(国食健字G20050898)在网上?
在调查过程中,绿瘦强调玉人胶囊的保健品批准申请已于2010年12月10日提交受理。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试行)》第84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收到审查意见后20天内作出审查决定。20天内未发出不再注册通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向申请人发出再注册证明书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向申请人发出不再注册通知,说明理由。
那么,20天后,绿瘦玉人胶囊保健食品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核吗?
本报通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联系,得知健康食品批准号码过期,再次申请受理的,其号码仍不能作为产品继续以健康食品销售的依据(生产日期在健康食品批准号码过期后)。该工作人员说明,健康食品的再申请和受理只能证明公司将产品相关资料提交给食品药品监督,但如果食品药品监督没有得到认可,该产品的健康食品认可号码还处于过期状态,过期后生产的产品不能作为健康食品继续销售。
显然,绿瘦玉人胶囊不应该打着健康食品的招牌出现在市场上。
绿瘦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鄂食药监函[2010]131号)上,指绿瘦旗下的“纤丽宝牌玉人胶囊”在《知音》杂志2010年2月上半月刊刊登的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
2010年12月15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2010年第四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产品名称绿瘦的纤维宝牌玉人胶囊在名单上,违法原因是篡改广告批准文的内容,未经批准或夸大保健食品的效果。
2011年广州市违法广告公告显示,绿瘦宝牌玉人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显示,绿瘦减肥源于植物的力量——2010年减肥产品排行榜第一品牌、绿瘦产品销售6年,连续4年减肥产品销售额突破最高等产品销售情况被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
语言商法律体系需要完善
古语有云:君子爱财取之道。不义之财不取者,视为君子。诚然,商人在以利益为目的的过程中,不能失去商人的职业道德。
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说,房地产经纪人应该流道德血液。笔者认为,除了房地产经纪人,社会各行各业都应该流着道德血液,保证产品质量,诚信经营。卖房子的人会影响消费者的下半场生活,同样的道理,卖药卖食品的人,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下半场消失。如何规范和健全市场管理机制,确保公正公平的商业竞争,确保消费者购买的产品物有所值,是有关部门关注的同时,也是社会民生话题。政府有关部门关注,社会大众关注,业者为什么不关注自己的金钱欲望,约束自己的金钱欲望?
譬如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多次受到投诉,多次进入监督部门的黑名单,不动声色地每年赚几亿美元。财大气粗的绿瘦没有把监督部门的罚单放在眼里,我还在做我的工作,继续让所谓的专家让消费者购买减肥药。这些任真的是专家吗?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这些所谓的专家的“身份”,到底是专家还是绿瘦公司卖产品拿提成,赚口水钱的销售人员?
再者,钱生钱。鲁迅提到的带来主义融入了企业的精髓,即以低价带来他人的产品,以高价出售。发生事件拍屁股出去的名字是与我无关。如此款最近疯卖的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绿瘦公司能将其保健品批号印在产品外包装上,肯定也知道其早已过期。既然是已经过期的批文号,绿瘦公司为何还能如此嚣张地卖此款保健品批准文号过期的“保健品”?原因是这是别人家的产品,除了监督部门的罚单外,还有很高的利润回报,健康食品的批号是别人的,和自己没有关系。